第一/二/三类排放
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来源的分类系统:直接运营、外购能源和价值链活动。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定义的第一、二、三类排放框架提供了按来源分类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化体系。这一分类已成为全面碳足迹核算的必要条件,品牌、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越来越多地要求使用它来了解商业运营的完整气候影响。
第一类:直接排放
第一类涵盖企业拥有或直接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排放。在纺织制造中,这包括用于加热工艺用水和设施的现场锅炉和熔炉排放、用于内部物流的公司自有车辆排放、冷却系统制冷剂的逸散排放,以及任何使用化石燃料的现场发电。这些排放最易直接控制,因为它们来自企业直接管理的设备和过程。
第二类:间接能源排放
第二类涵盖外购电力、蒸汽、供暖和制冷产生的排放——企业消耗但不自行生产的能源。对纺织制造商而言,这通常代表其可控排放的重要部分。为制造设备供电的电力、染色作业的外购蒸汽、设施照明和气候控制的电网电力,以及区域供暖或制冷服务都属于第二类。虽然企业不直接产生这些排放,但可以通过能效措施和可再生能源采购来影响它们。
第三类:价值链排放
第三类捕获企业价值链中发生的所有其他间接排放——包括上游和下游。纺织制造商的上游第三类排放包括原材料生产(纤维种植或合成)、供应商制造过程、投入物的运输和配送、商务旅行和员工通勤。下游排放涵盖消费者的产品使用(尤其是洗涤和烘干)、产品的生命周期终点处理,以及客户运输。
为什么第三类主导纺织排放
对纺织企业而言,第三类排放通常占总排放量的80-95%——这一比例使价值链参与成为有意义气候行动的必要条件。原材料是特别重要的贡献者;纤维生产的碳强度往往超过所有制造排放的总和。这一现实解释了为什么主要品牌越来越要求供应商报告第三类排放,以及为什么科学碳目标倡议要求价值链排放显著的企业必须纳入第三类。
报告框架
多个框架指导所有三类排放的报告。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标准提供定义范围类别的基础方法论。CDP气候变化问卷被品牌广泛用于评估供应商,要求报告所有范围。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要求企业设定的减排目标在第三类占总排放显著比例时必须包含第三类。ISO 14064提供排放量化和验证的国际标准。
按范围的减排策略
有效减排需要针对特定范围的策略。第一类减排聚焦于燃料转换(用更清洁的替代品替换化石燃料)和燃烧设备及过程的效率改进。第二类减排以可再生能源采购为中心——无论是现场发电、电力购买协议还是可再生能源证书——结合减少总消耗的能效措施。第三类减排需要供应商参与以改善上游实践、选择有利于低碳投入(如回收纤维)的材料,以及减少使用阶段影响的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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